关于选聘学工助理及实习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12

为给我校学生提供一个锻炼平台,提升学生职业素养,现学生与就业工作处拟选聘学工助理数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 报名条件

1.我校2019届毕业生或在校学生;

2.表现优秀,积极追求上进,在读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3.在校期间各科学习成绩优秀,2019届毕业生无补考科目;

4.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6.2019届中文系、管理系、信息工程学院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享受待遇

1.学工助理等同于学生干部身份,享受校内学生干部同等待遇。

2.对于表现优秀的2019届毕业生,优先推荐留校工作,对符合留校条件且通过人事处审核和考核的毕业生,优先考虑。对于选择校外就业的毕业生,由就业办推荐就业单位并出具实习表现情况和推荐信。对于符合评选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学生,优先推荐评选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

3.对于非2019届毕业生的在校学生,在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推荐评优评先和推优入党。

三、选聘程序

1.有意向报名的学生填写报名表,并于6月15日前将纸质表格送至办公楼101室何老师。

2.学生与就业工作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

3.最终选聘的学生由学生与就业处颁发聘书,聘用时间一年。



              学生与就业工作处

                 2018年6月12日






附件1: 学生与就业工作处学工助理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