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衡阳校区,合作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专升本”工作,确保“专升本”推荐选拔严格坚持择优选优、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办学秩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拔范围及比例
选拔范围为我校及合作学校2018届普通高等教育应届专科毕业生(含五年制专科学生)。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注册后直接进入我校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学制为五年制的专业需学习三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业,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文凭;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同时授予学士学位。推荐专科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的本专科院校(以下简称“推荐院校”),只能推荐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 20%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选拔。若前20%内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不得依次递补。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
我校组织选拔考试后的录取比例,控制在各专业参考人数的 50%以内。
二、推荐条件
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1号)的文件精神的要求,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的专科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四)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前 20%(以该课程初次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为准)并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
三、“专升本”工作程序
1、与相关院校建立合作关系。
与合作学校签订“专升本”协议前,认真审核对应“专升本”的专科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不能对口专升本。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必须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接收的专业、规模数量、本专科专业的对应关系、协议的时效及解除协议善后事宜的处理等具体事项,合作协议在每年的2月底前完成。合作协议书(含“专升本”对应专业、推荐人数)及“专升本”实施方案,连同“专升本”招生计划申请由我校于2018年3月8日送交湖南省高教处审核备案。合作学校在2018年3月10日前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zsb.hnadl.cn/t),完成与我校合作的专业对应工作。
2、组织学生报名。
宣传发动和组织学生报名,有关信息必须通过学校网络、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广大师生、全社会发布,不得选择性地发布信息,不得推荐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学校及合作学校务必通过各种渠道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8年3月15日至3月25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报名(网址:http://zsb.hnadl.cn)。
3、确定推荐名单。
根据我校“专升本”选拔条件规定,按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全面实行“阳光选拔”。 推荐学校于3月28日审查推荐名单,4月8日前完成公示(在校内显著位置张榜公布7天并同时在校园网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被推荐学生填写“专升本”报名表(附件5);推荐学校汇总学生报名情况,向我校正式提交2018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附件1),并送交“专升本”报名表(附件5)。
我校于4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上报湖南省教科院高教所审查。并上报以下材料审查:2018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附件1);2018年“专升本”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湖南省教育厅将审查通过的名单反馈给学校后,再由学校按通过的名单组织考试。
4、 组织选拔考试
我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定于2018年5月12日进行,各专业考试科目4门(英语1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3门)。“专升本”选拔考试考务工作由学校考试中心负责,考点设长沙医学院(长沙校区);选拔考试科目时间安排见附件6。
5、确定录取名单
(1)我校根据选拔考试成绩,按专业和录取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拟选拔名单;为保证录取的学生达到基本的学业标准,对最低录取分数作出适当的限定。拟选拔名单在双方学校分别张榜公布7天(同时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确定。
(2)我校于2018年6月15日在网络管理平台将 “专升本”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查。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 学校正式报告、2018年“专升本”学生注册名单(附件3,一式三份)、2018年“专升本”注册情况汇总表(附件4)。省教育厅审查通过后视为正式录取,再由学校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专升本”学生注册
省教育厅“专升本”注册审查通过后,由学校发放 “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专升本”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联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在9月30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注册时若发现其专科学历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不得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因学生自动放弃入学出现的缺额不再办理补录。“专升本”学生入学后按学校规定进行管理,不得以专科学历就业的同时采取业余形式就读本科,否则取消学籍。
四、应征入伍退役学生“专升本”。
(一) 在校生服兵役退役后“专升本”。
我校高职高专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后需按期复学并完成专科学业,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对应专业学习,不计入推荐和录取比例。学生本人须提交原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学校教务处和省教育厅审查。
(二)毕业生服兵役退役后“专升本”。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教育部、财政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09〕6 号)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我省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自愿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按以下要求办理:
1.报名
(1) 报名条件:上一年度退役的湖南省属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服役期间没有受过处分;
(2)报名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户口证明、士兵退役证复印件。报名时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查。
(3) 报名时间:每年的 3 月 1 日-20 日(公休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
(4) 报名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 37 号,联系电话:0731-82816660。
2.考试:省教育厅将根据退役专科毕业生报名的专业分布情况,指定 1-2 所本科院校接受退役士兵参加考试,每个专科专业限指定 1 所学校。凡自愿报名参考的到指定学校参加对应专业的“专升本”选拔统一考试,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成绩要求由“接收院校”确定。
3.录取:各专业按报名人数 50%的比例确定录取人数,指定接收退役士兵的本科院校对参考的退役士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单独划线录取(计划单列)。统一录取后不办理补录,有关学籍管理及其他事项与当年普通“专升本”的学生相同。
五、工作时间安排
2018年1月24日至3月8日制定“专升本”工作方案,宣传发动;
2018年3月8日向省教育厅报送《方案》与《协议》;
2018年3月10日完成平台上的专业对应;
2018年3月15日至3月2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hnadl.cn))3月25日报名截止;
2018年3月28日至4月9日推荐学校审查推荐名单,并完成公示;
2018年4 月10日确定正式参加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并报送教育厅高教处审查;
2018年5月12日至5月25日学校按安排组考、阅卷、评分;
2018年5月25日至6月14日学校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完成公示;
2018年6月15日预录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核。
六、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专升本”工作,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卢捷湘任组长,副校长何建军、纪委书记邹春花、副校长兼教务处处长周启良任副组长,学生处处长黄卫华、教务处副处长廖鸿纯、监察处副主任吉焕芳以及相关院系负责人等成员组成“专升本”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并负责学校专升本选拔工作;“专升本”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廖鸿纯副处长负责办公室工作。
七、其他事项
1、 学校对“专升本”的推荐、考试和选拔等工作按照校务公开要求,实行全程公开,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的要严肃查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经审核通过“专升本”选拔注册的学生与当年的专科毕业生一同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本科专业学习后,执行我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并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发放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我校ⅹⅹ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8号)的规定发放学士学位证书。
3、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向“专升本”学生收费。
4、我校的“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必须严格按本方案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执行,并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对于违规操作及违反校纪校规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或法律责任。
5、各院(系)、衡阳校区、合作学校应将本方案转达给2018届全体专科(含五年制大专)毕业生,“专升本”有关信息将在长沙医学院网站发布。
附1:湖南省普通高校2018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
附2:湖南省普通高校2018年“专升本”学生推荐情况汇总表
附3:湖南省普通高校2018年“专升本”学生注册名单
附4:湖南省普通高校2018年“专升本”注册情况汇总表
附5:湖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
附6:长沙医学院2018年“专升本”选拔考试科目时间安排表附件下载:/uploads/2018/111111.zip 长沙医学院 2018年3月7日